齐俊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单县南部新城落实集中供热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济南热电集团项目公司供热特许经营履约现状,逐条研究您提出的处置方案,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现状核实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未按特许经营协议完成南部新城集中供热配套、持续稳定供热,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协议保障群众公共供热服务的核心目标无法实现,因企业长期履约缺位,造成片区居民冬季供暖诉求长期无法解决,公共民生利益受损。我局多次以书面通知、约谈等方式,要求济南热电加快热源厂建设进度,但该公司始终未采取有效行动。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局积极对接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作,分管县领导也多次现场调度项目选址工作,但至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济南蓝天热电未确认选址地块,导致该项目进展缓慢。
二、对应落实工作举措
(一)依法启动特许经营协议终止程序
应严格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固定企业长期不履约、供热服务中断的相关证据,按法定流程启动原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程序,妥善处置原协议遗留问题。
(二)搭建临时接管保障机制,守住供暖民生底线
由政府牵头, 依法重启特许经营招标,将南部新城供热项目重新纳入公开特许经营遴选程序,通过公平竞争筛选资金实力强、行业信誉良好的供热企业承接片区供热业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 建议尽快启动原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法定流程,同步约谈原热电企业,督促其配合做好设施移交、债务清算等相关工作。
2. 由政府牵头,对接县属国企、属地街道,梳理南部新城各小区供热基础设施现状,制定临时供热接入实施方案,分小区推进配套施工,全力解决群众供暖需求。
3. 由政府牵头,启动新特许经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建立优化招标、协议管理、日常监管全流程制度,形成事前准入、事中考核、事后追责的闭环管理体系,长效保障南部新城供热稳定运行。
感谢您对南部新城供热民生工作的关注与专业建言,我局将持续推进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工作进展,欢迎您持续监督供热推进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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