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增加公开内容的透明度,保障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核心原则,恪守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工作底线。紧扣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赋能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保障根基。
二、公开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规公开、有据可依;坚持常态公开原则,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公开渠道、简化查询流程,服务群众办事需求;坚持精准规范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口径统一、真实完整。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服务发展大局与防范舆情风险有机结合,实现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安全统一。
三、公开内容
(一)机构人事信息公开
常态化公开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及修订变动情况,全面公示领导班子分工、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办公地址、联系咨询方式、岗位设置、人事任免等基础信息,确保机构人事信息透明可查、动态更新。
(二)规范性文件公开
及时公开全镇印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社会指导性的政策文件、工作通知、通告公告。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精准公示文件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等清单信息,确保公开文件合法有效。
(三)规划计划信息公开
依法公开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总体计划、重点民生实事清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公示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成效、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财政领域公开要求,全面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等信息。重点公开惠民惠农各类财政补贴发放明细、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同步公示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全程可溯。
(五)重点领域民生信息公开
聚焦群众关切的核心领域,常态化公开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生态环保、人居环境、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行政执法、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帮扶等重点工作信息,精准回应群众民生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六)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严格对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公开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其他各类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无遗漏、无滞后。
四、公开程序
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全流程审核流程。拟公开信息由业务承办部门梳理汇总、初步审核,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保密专项审查后,按规范程序对外发布;涉及全镇重大事项、重要公示信息,须报请镇主要领导审定后公开。所有拟公开信息必须开展合法性、准确性、保密性、舆情风险四重审查,坚决杜绝违规公开、错误公开、涉密公开问题。
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申请公开事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确需延期的,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第三方意见征询时间不计入法定答复时限。
五、公开形式
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全域覆盖”的立体化公开体系。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核心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发布、动态更新,确保官方主渠道信息权威准确。统筹用好政务新媒体、镇村工作微信群、政务公开小程序等线上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传播效能。持续优化线下公开阵地,完善镇便民服务大厅公开专区、各村(社区)公开栏、电子公示屏功能,结合镇村广播、政策明白纸、现场宣讲、入户答疑等传统方式,适配不同群体查询需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质,统一公开目录、公开流程、公开标准,实现各平台数据同源、发布同步、服务同向。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系
调整完善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人社所、乡村振兴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专职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运维、信息审核、平台管理、台账归档、业务指导等工作,明确专职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二)规范日常管理,提升公开质效
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纠错、归档闭环管理制度,常态化排查梳理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修正、清理失效信息。严格落实常态化保密审查、程序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关口,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发布流程规范有序、公开全程安全可控。
(三)完善配套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月度统计、台账备案、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等常态化制度体系,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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